孟津縣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啟動公告([2021]年第1號)

發(fā)布時間:2021-06-16 來源:縣自然資源局

根據孟津縣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擬征收孟津縣平樂鎮(zhèn)張盤村、妯娌村、朱倉村集體土地8.5139公頃,其中農用地7.6185公頃(其中耕地7.2501公頃,林地0.0153公頃,其他農用地0.3531公頃)、建設用地0.8954;擬使用洛陽榕拓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土地0.1563公頃,其中農用地0.0020公頃(其中耕地0.0020公頃)、建設用地0.1543公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文件規(guī)定,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該項目擬征收孟津縣平樂鎮(zhèn)張盤村、妯娌村、朱倉村集體土地。

地塊一:東至:二廣高速;西至:張盤村公路用地;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二:東至:二廣高速;西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三:東至:二廣高速;西至:張盤村集體土地、朱倉村集體土地;南至:二廣高速;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四:東至:張盤村集體土地;西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五:東至:張盤村集體土地;西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六:東至:張盤村集體土地;西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北至:張盤村集體土地。

地塊七:東至:二廣高速、朱倉村集體土地;西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南至:二廣高速;北至:二廣高速、朱倉村集體土地。

地塊八:東至:朱倉村集體土地;西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

地塊九:東至:朱倉村集體土地;西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

地塊十:東至:朱倉村集體土地;西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北至:朱倉村集體土地。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二廣高速公路洛陽城區(qū)段朱家倉互通改擴建工程建設用地,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征收情形。

三、擬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及面積

二廣高速公路洛陽城區(qū)段朱家倉互通改擴建工程建設用地,擬征收孟津縣平樂鎮(zhèn)張盤村集體土地1.4722公頃,其中農用地1.2683公頃(其中耕地1.1403公頃,林地0.0004公頃,其他農用地0.1276公頃)、建設用地0.2039;擬征收妯娌村集體土地0.8348公頃,其中農用地0.6859公頃(全部為耕地)、建設用地0.1489;擬征收朱倉村集體土地6.2069公頃,其中農用地5.6643公頃(其中耕地5.4239公頃,林地0.0149公頃,其他農用地0.2255公頃)、建設用地0.5426;擬使用洛陽榕拓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國有土地0.1563公頃,其中農用地0.0020公頃(其中耕地0.0020公頃)、建設用地0.1543公頃。

本公告發(fā)布后,孟津縣政府擬組織孟津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林業(yè)局、平樂鎮(zhèn)政府等單位據實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進行全面調查。

四、社會風險評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4〕139號)規(guī)定,孟津縣政府召集發(fā)改委、信訪局、交通局、林業(yè)局、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和平樂鎮(zhèn)政府及擬征地村、組干部組成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小組,對該項目擬征收土地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

   五、其他事項

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孟津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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